根据学校《关于举办浙江财经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现就提交竞赛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0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参赛组别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2020年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目标,设置五个组别。
A组.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B组.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C组.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D组.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E组.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 “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报送时间地点
请各参赛项目负责人于7月10日12:00之前将参赛作品申报书(见附件)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ggglxyxsb@126.com,纸质材料交至学院楼519办公室(可暂不交,待校赛入围后补交)。
四、相关要求
1.本次竞赛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研究生队伍统一由研究生院进行报送。每个项目学生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且不多于10人,指导教师不多于3人。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申报单位。校级比赛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最终参加省级决赛答辩人员须为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中所填写人员。
2.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
3.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附件: 《浙江财经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