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和实习基地的交流与合作,我院将选拔优秀本科生于暑期赴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习,现将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实习时间
暑期四周时间。出发时间:期末考试结束休整两天后。
二、专业及名额
16级与17级城市发展与管理专业,共8人,以16级为主。
三、选拔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
2.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的各项工作制度,维护当代大学生和我校的声誉;
3.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本次实习工作,努力完成实习任务,认真写好实习工作报告,并接受考核;
4.工作实践能力强,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且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甘于吃苦;
6.在校期间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学业绩点2.5以上,有学术竞赛获奖者优先;
7.原则上在校期间有担任学生干部经历;
8.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
四、申请材料
赴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习基地自荐表。
五、选拔程序
1.学生提交申请,并将《赴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习基地自荐表》交学院。自荐表上交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26日上午。
2.学院组织面试,根据学生成绩与综合表现进行评选推荐。26日下午面试。
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习生选拔小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