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办法》(浙财院学〔2010〕9号)及《浙江财经大学“浙农-阳光”奖学金评选办法》(浙财大学〔2014〕11号)文件精神,2016年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和“浙农-阳光”奖学金评审工作,在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由学生本人申请,经过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小组认真、严谨、细致的评审,初评工作基本结束。
拟推荐“泰隆之星”奖学金候选人:
13规划 林纯娜
13规划 徐迁
拟推荐“浙农-阳光”奖学金候选人:
13工程 陈晶晶
13公管 刘惜梅
共四位同学,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5月5日—5月7日,公示期三天。公示期内,师生如有异议,可以口头、信函、电话的方式反馈,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571-86754696 曹老师
地址:公共管理学院1号楼521办公室
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