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由每人每年8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0000元。
二、评选条件
原评选条件不变。
三、 评选名额
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第一次下达1名,根据最新通知,在此基础上增加2名,总名额为3名。
四、相关要求
1.各班在11月2日前纸质(学院楼519办公室)和电子形式(邮箱:ggbgs666@163.com)同时报送以下国家奖学金材料(包含两次推荐的所有学生,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确保准确无误):
(1)《2023-2024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包含两次推荐的所有学生,依次是第一批推荐学生、第二批推荐学生(请在备注栏备注“补充推荐”),所有学生按序排列;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包含两次推荐的所有学生,申请表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审批表”(例如,张三330100200101011111申请审批表)。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