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为表彰先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项目
1.评选对象:此次评奖评优工作面向学院2021、2022和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
2.评选项目:才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
二、评选办法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将根据学校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的相关细则,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前提下,公平公正有序实施。
评选办法一览:
1.《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浙财大〔2022〕175号);
2.《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浙财大〔2022〕176号);
3.《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申请办法》(浙财大〔2015〕143号)。
三、工作步骤
2023-2024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步骤、进程安排如下:
(一)综合测评开展、学生申请阶段(9月9日-9月27日)
各学院成立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的组织实施;
各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及学生代表组成,工作小组根据每位学生情况,计算出各分项测评分和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定每位学生的名次,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班向学院办公室邮箱提交综合测评成绩汇总公布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gbgs666@163.com(邮件名:XX班综测汇总公布表)。
(二)初审阶段(9月28日-10月10日)
各班于10月10日以前向学院办公室邮箱提交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附件2)、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3-附件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gbgs666@163.com(邮件名:XX班评奖评优材料)。学院对所报申请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与查实,召开评审会确定初评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审核阶段(10月下旬)
1.学生处对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所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材料退回学院及相关部门整改;
2.召开学校评审会,审定最终名单。
(四)表彰阶段(11月-12月)
学校发文表彰并印发各项荣誉证书。
四、各班奖学金、荣誉称号名额分配
五、组织实施
1.学院应高度重视评奖评优工作,各个学生班级须成立评审小组,学院须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并确定各级评审组织负责人;
2.学院应认真组织落实此项工作,负责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须认真学习综合测评、奖学金、荣誉称号及先进班级申请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学院应要求学生如实、认真填写各类申请表格,相关内容须填写齐备;学院须对申请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
4.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经各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校评审组办事机构审核。
5.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并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所报EXCEL名单中填报学生学号、学生本人建行卡号等信息务必准确、真实,该项工作应落实专人负责,仔细核对,杜绝错输、漏输与重复输入。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汇总公布表
2.浙江财经大学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
3.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表
4.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登记表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