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各班:
根据《关于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
1.适用对象为2022-2023学年认定的资助对象;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党、团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警告及以上);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 参评学年所在寝室为B级及其以上;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22-2023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排名前70%,无不及格课程;
8. 积极参加学校以及学院组织的发展性资助活动(次数多者优先);
二、名额分配
2023年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48名。名额分配如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学工在线,在线提交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说明。
2.学院需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评审小组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并打分,打分将以5%的比例纳入励志降奖学金评比。
3.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但同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兼得。
4.学院初评获奖学生名单,需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需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
5.申请同学请在10月19日下午4点半前在学工系统上完成申请。
6.若有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地址为学院楼210,电子邮箱:ggshb2018@126.com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