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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比2017—2018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的通知
    2018年09月13日 20:51  点击:[]

    各学生组织、各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带领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努力实践、开拓创新。校团委决定在今年9月—10月开展评选2017-2018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切实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一、 宗旨

    表彰和宣传在共青团的各级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广大青年学生团员和基层团组织,树立浙江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的模范形象,激励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刻苦学习、努力工作,迎接新的挑战。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团员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无不及格必修及限选课程;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6.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须列班级前30%;

    7.在共青团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做出较大贡献;

    8.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本学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寝室。

    (二)优秀团干部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无不及格必修及限选课程;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6.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须列班级前30%;

    7.担任团小组组长以上团内职务6个月以上;

    8.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能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和本支部的特点,认真组织团的活动,开展团的工作,并能出色完成任务,成绩显著;

    9.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本学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寝室。

    (三)先进团支部

    1.须有一个坚强有力、团结合作的团支委班子,团干部密切配合,以身作则,起模范作用;

    2.有好学上进、文明团结的良好班风;

    3.民主评议、年度注册、推优入党、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团员统计等团内基础工作扎实;

    4.能按照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贯彻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主题,积极开展团的活动,并富有成效;

    5.在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和各类校园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本学年全班同学无人受警告(含)以上处分;

    7.较好地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

    三、评比办法和名额

    1.“优秀团员”的评比由各团支部推荐,经各学院团委审核报校团委,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比例为实际参评团员数的3%。

    2.“优秀团干部”的评比由各团支部推荐,经各学院团委审核报校团委,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比例为实际参评团员数的2%。校团委、各学院团委的优秀团干部比例为在校团委、各学院团委工作的团干部数的20%。

    3.“先进团支部”由各团支部申报,经各学院团委审核报校团委,先进团支部比例为实际参评团支部总数的15%。

    四、评选步骤

    (一)评审阶段(9月11日-9月18日)

    1.成立评审组织,确定各评审小组负责人;

    2.组织评审工作人员学习有关评优文件,传达文件精神;

    3.组织开展初评工作,对初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汇总各班初评情况及特殊情况。

    (二)填表及审核阶段(9月18日-10月8日)

    1.领取表格,组织各班填写各类评审表,辅导员对评审表进行审核,并在评审表上签字;

    2.学院对各班所报评审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与查实,同时向校团委提供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上报(汇总表用excel格式上报,务必规范格式,有关内容见附件4)。

    (三)审定阶段(10月10日-10月17日)

    1.校团委对各学院所报评优材料进行审核,不符规定的材料退回各学院整改;

    2.审定最终名单。

    五、组织实施

    1.学院高度重视各项评奖评优工作,建立相应各级评审组织,确定各级评审小组负责人;

    2.各学生组织、各团支部应认真组织落实评奖评优工作,负责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须认真学习各项评奖评优有关文件,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操作,如遇不明事项或特殊情况须及时汇报;

    3.学生如实、认真填写各类评审表格,相关内容须填写齐备。学院须对各评审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并请于9月21日按时上报,电子版上传至邮箱:ggglxyzzb2017@163.com,纸质版材料一份,双面打印,上交至1号学院楼519办公室,张老师。

    4.各班评选结果必须在班内公示,并及时听取学生意见,如遇学生对评审结果或过程有异议的应进行复议,并及时答复学生,同时须耐心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优秀团员评审表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优秀团干部评审表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2017-2018学年评奖评优汇总表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 附件【附件1-4 0913.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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